建筑烟 (风 )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鲁 JJ—07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和 检查结果 检查人 复检人 检查 部位 主烟(风)道 副烟(风)道 垃圾道 烟道 风道 烟道 风道 施 工 单 位 检查人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 (专业 )技术负责人: 监理 (建设 ) 单位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 注: 1.主烟 (风 )道可选检查,检查部位按轴线记录;副烟(风)道可按户门编号记录。 2.检查合格记 (√),不合格记( ╳)。 3.第一次检查不合格记录 (╳ ),复查合格后在( ╳)后面记录(√) 。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总站监制
技 术 交 底 表 C1-2 工程名称 廊坊市北环供热站工程 工程编号 交底部位 烟风道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日 期 2012.10.13 交底内容: 廊坊市北环供热站工程,为安装与土建相结合的工程,安全施工显得尤为重要。现就 各项安全施工技术作以下交底: 1.乙炔发生器(站) 、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可破靠,不得 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 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 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10m。 3. 施焊现场的 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4. 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 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标准设置,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 护,并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无证山岗。 5. 各专业在吊装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