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 设计中台阶、坡道和栏杆设计的规定 (一)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 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5m,并不宜小 于 0.1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 2 级,当高差不足 2 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 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二)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10; 2、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宜设休息平台, 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 备尺寸缓冲空间而定; 3、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 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 1:8;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长不宜超过 6m,坡度不宜大于 1:5; 5、 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三)阳台、外廊、室内回廊、 内天井、 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并应
精品文档 . 北京通州玉博睿金地幼儿园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专篇 编制单位 : xxx 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6年 10月 9日 精品文档 . 法定代表人: xxx 项目总负责人: xxx 设计人员名单: 1、 土建专业设计负责人: xxx 2、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xxx 3、 消防专业设计负责人: xxx 4、 通风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 xxx 精品文档 . (一)原有建筑部分的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11年 9月 6日签发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2011 规条供字 0092号) 2、业主提供的有关设计要求及市政条件,经业主确认的设计标准。 3、国家有关的规范、规定和标准,如下(原有建筑的设计依据) : 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3.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