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烟囱为高度 45米的砖烟囱,± 0.000 米直径为 2.0m,出口直 径为 1.4m。 1)施工测量 A、在土方施工前,根据烟囱的中心坐标,作互为 900 方向的半 永久性控制桩, 每个方向上作两个。 烟囱中心在浇筑基础底板时,在 中心位置埋设一块铁板, 待基础拆模后,利用地面上的控制桩,用“十” 字交汇法把中心测到铁板上, 并作出记号, 此时的中心, 即为烟囱的 中心控制桩。 B、根据测量,求出烟囱中心点,烟道中心线和± 0.00m 标高, 并定出控制桩, 划出圆周线, 确定开挖方式和挖土顺序。 土方开挖从 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在挖方土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 2)基础施工 A、烟囱基础的基坑挖好的后应先测定基础(即烟囱中心点)设 置中心桩,再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等检查基坑中心的坐标, 基低的尺寸和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地基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时所 采用的戡探资料,
锅炉房烟囱设计 新建锅炉房的烟囱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煤、燃油(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 1)每个新建锅炉房只允许设一个烟囱,烟囱高度可按表规定执行。 表燃煤、燃油(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GB13271-2001)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MW <0.7 0.7~<1. 4 1.4~<2. 8 2.8~<7 7~<14 14~<28 t/h <1 1~<2 2~<4 4~<10 10~<20 20~≤4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45 2)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28MW(40t/h)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 求确定,且不得低于 45m。新建烟囱周围半径 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 高建筑物 3m以上。 燃气、燃油(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 且不得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