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永昌镇人民政府文件 永政〔 2006〕53号 关于下发《永昌镇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现将《永昌镇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预案》下发给你们, 望你们遵照执行。 永昌镇人民政府 2006年 7 月 15日 - 2 - 抄送:市府办 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市交巡(特)警大队 永昌镇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 11人以上或死亡 1人重伤 8人以上或死亡 2 人重伤 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