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原料采购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元) 用量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交货事宜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付款方式: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2.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预付总货款 X %,余款于原料全部验收入库后 X 日内结清。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 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 - 2 - 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
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原材料名称、规格、产地、单价、合同履行地、交货时间及数量 一、原材料名称: A、规格:1、细度模数 2.3~3.0;中砂、通过 0.315mm筛孔的砂不应少于 15%; 2、含泥量≤ 3.0%;3、泥块含量≤ 1.0%;4、小石含量≤ 5%;5、含水量≤ 4.5%: B、、产地: 。 C:单价及数量:砂单价: 元/吨。石子单价: 元 /吨(包括运费,含 税);砂数量≥约 吨,石子数量≥约 吨,以甲方生产需求量为准。 二、 合同履行地:桂林市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甲方调度通知为准,时间在 48小时内。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砂应符合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2、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3、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4、含泥量小于 1%,泥块含量小于 0.5%; 5、压碎值指标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