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场地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 在操作场地 10 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 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 须在此操作时, 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 采取临 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 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 帽。 4 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挥发性气体的环境, 设 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 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燃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 敞开,置换清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 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 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人监护。 6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 外面必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