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 “预拌砂浆(试行) ”补充定额的通知 日期: 2011-12-31 02:55: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 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满足工程建设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需 要,我站编制了“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 充定额”)。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补充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内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中使用预 拌砂浆项目的计价,是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 价表》的补充。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现拌砂浆对应定额子目工程量 计算规则相同。 二、预拌砂浆定额取定价组成 预拌砂浆 (干混 )定额取定价由两类费用组成,包括:材料出厂 价及运输费用(运距 25km以内)。 三、未编制对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的调整方法 本补充定额是按常用现拌砂浆子目对应编制的,对于实际工程 中使用预拌砂浆(干混)而本补充定额未对应编制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