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 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 10 幢为条形建筑, 4 幢为点式建 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 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 曾使用之前, 相继发现 10幢条形建筑中的 6 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 裂缝多为斜向裂缝, 从一 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 3 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 出现问题的 9 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 160mm 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 工资料, 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 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 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