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施 交 楼 标 准 样 板 房 制 度 减少商品房质量通病 东莞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商品住宅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通病和购房纠 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 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从今年 5月 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 。 由于本制度实施时间尚短,还处于摸索和完善的阶段,现进行简 单总结,供与大家交流讨论,希能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共同提 高我省住房建设工程质量。 一、背景和目的 商品房预售具有一般产品买卖所不同的特殊性, 就是在于其 标的是正在建设且尚未竣工,不能即时移交及办理房屋所有权登 记的商品房。在预售制度下,买房人只见图纸不见实物,交易双 方的“标的物”(商品房)并不存在,关于商品房的建筑质量、 装修标准、 配套设施及设备等关系着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仅靠开发企业提供的售楼书和买卖合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