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详细流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委 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 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 信息网或其它媒 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 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 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 资格预审文件。 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 申请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招标人如 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