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 离婚后, 房屋增 值部分 如何分 割? 房产法律专家各抒己见 http://www.jfdaily.com 2004-1-18 16:47:16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背景分析:近两年,随着本市房价稳步上升,不少市民手中的房屋都升值 了一二十万元,甚至更多。另一方面, 2001 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 财产的认定有较大调整。 这两个因素使得“离婚后, 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这类纠纷越来越多。对这个问题,不仅市民
nj.oceano.com.cn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 近日,很多业主都会问到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到底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是什 么?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说说。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是计 划经济的特定产物 ,大部分都掌握在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者手中 ,并与房屋产权有着紧密结合 , 形成了房地产 ,从而游离了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与控制 ,隐形变相交易 ,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 严重的流失。 nj.oceano.com.cn 一、准予转让的条件及其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即 :(1)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 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 明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