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棚工程 . 本章由:天棚吊顶,天棚其他装饰。采光天棚、保温隔热三部分 组成共 286子目。天棚抹灰项目执行《 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一 章抹灰工程相应项目。 说明 一、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 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二、本定额中龙骨的种类、 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 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 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 三、天棚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 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 天棚 ,且高差在 200mm以上为跌级(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系数 1.1)。 四、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 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 上),人工乘 0.85系数。 五、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 不包括灯 光带的制作安装。 灯光带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计算。
墙柱面工程 本章由墙面装饰抹灰、柱面装饰抹灰、零星装饰抹灰、镶贴块料 面层、柱面镶贴块料、 零星镶贴块料、 墙饰面、柱(梁)饰面、隔断、 幕墙、十部分组成共 302子目。墙面一般抹灰、墙面勾缝、柱面一般 抹灰、柱勾缝、零星项目一般抹灰、执行《 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 十一章抹灰工程相应项目。 说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 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抹灰砂浆厚度 1.如设计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除本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 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2.混凝土墙面、梁、柱的素水泥或 107胶素水泥浆遍数,如设计 要求与定额不同时。 每增减一遍素水泥或 107胶素水泥浆,每平方米 增减人工 0.01工日,素水泥浆或 107胶素水泥浆 0.0012m3。每增减 1mm厚砂浆,每平方米增减砂浆 0.0012 m3。 三、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