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2日,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委员会就木门行业问题在京召开“2004年木门行业发展研讨会”,京城多家木门行业代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上,行业标准的制定成为焦点。代表们还对行业发展的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于印发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所辖领域行业 标准制定工作的管理,规范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 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 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复审、修改等标准制定的主要 程序及要求。 第 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行业 及编 号代码是化工 (HG)、石化( SH)、黑色冶金( YB)、有色金属( YS)、黄 金(YS)、建材( JC)、稀土(XB)、机械(JB)、汽车(QC)、 船舶(CB)、航空(HB)、轻工(QB)、纺织(FZ)、包装(BB)、 航天( QJ)、兵工民品( WJ)、核工业( EJ)、电子( SJ)、通 信( YD)等 19个大行业和信息化的行业标准。 第四条 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