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县政办 [2011]105 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业: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 现将修订 后的《新乡县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排查 方案 通知 主办:县消防大队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年 3月 30日印发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明确部门职责, 落 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消防联席会议是县人民政府监督、 协调全县消防安全的 非常设工作机构。 县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为县消防联席会议召集人, 县发改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