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试行) GBJ71-84 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文、水利及水能 第三章 工程总体布置及水工建筑物 第四章 水力机械 第五章 电气部分 第六章 闸门、拦污栅和启闭设备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 小型水力发电站 (以下简称水电站 )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根 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地方水利、电力、航运、木材流送、水产和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 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水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 2.5 万 kW及以下,机组容量 1 万 kW以下,其中机电部分, 适用于机组容量为 500~6000kw、出线电压不超过 35kV 的新建水电站的设计。 第 1.0.3 条 水电站的初步设计,宜在河流 (河段或地区 )规划和地方电力规划的基础上,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