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 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 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 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 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 灯具 第2-
第 1 页 共 5 页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总结 一年来,八一路小学围绕以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宗旨,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凭着全体教师满腔的热情和智慧, 求实创新,在创建博雅教育品牌的道路中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内 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过全校共同努力,我校在规范办学 行为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特总结如下: 一、管理到位,办学行为规范。 1、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有效执行。 学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 组长:唐冬梅、王凤芝(全面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组员: 冯莉(负责教育科研、教师培训工作的规范) 易畅(负责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 唐宗颖(负责总务后勤工作的规范) 刘霖(负责学生教育行为的规范) 2、规范招生行为,倡导公平竞争。 每学年新生入学时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确保本村适龄 儿童入校接受义务教育,在师资编配上力求均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