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 ICS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 5 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a) 前 言 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范围 术语及定义 软件监理方法 计划的审核 a) 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为各阶段的活动的实施制订实施计划。如果必要,可以制订彼 此独立的计划,这些计划应形成文档。计划应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1) 及时完成任务的进度表; 2) 工作成果的评估; 3) 执行任务所需充分的资源; 4) 任务的分配; 5) 责任的指定; 6) 与任务或过程自身有关的风险的量化; 7) 过程执行过程中采用的质量控制度量; 8) 与过程执行有关的费用; 9) 环境和基础结构的保证。 b) 监理机构应评价实施计划,评价时要考虑下列准则,评价结果应形成文档。 1) 计划内容与法律、法规、标准、
第1部分:总则 5.监理阶段及其目标 5.1 一般要求 监理工作可分为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宜采用全过程监理。本规范所确定的各阶段监理目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监理工作起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可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监理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5.2工程招标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2.1 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 5.2.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 5.3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3.1 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5.3.2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5.3.3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町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