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APP)信息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和《国 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 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是指通过预装、下载等方式获取并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向用户 提供信息服务的应用软件。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所有者或运营者。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应用商店,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软件浏览、搜索、下载或开发工具和产品发布 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
窗口管理器 X Window 系统采用主从式架构,其中主要的组成组件为 X Server 和 X Client 。除了 X Server 和 X Cl ient 之外,在 X Window 系统中还包含其他组成组件,如图: X Server :负责驱动显示卡和各种图形的显示,同时也会驱动其他输入设备,传送键盘,鼠标与窗口状态 信息给 X Clinet,接收处理 X Clinet 的服务请求,使客户端可以通过这些输入界面与应用程序沟通。 X Client :是各式各样的应用程序(文字处理、数据库应用、网络软件等) ,它会向 X Server 提出服务请 求,以得到响应的显示画面。 X Protocol :介于 X Server 和 X Client 间用于沟通的通信协议。 X Library :最底层的程序界面,它在 X Window System 中的角色,就好比 Windows AP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