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cheng 编号: 成 都 市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CJW-96-10)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 都 市 工 商 局 制定 cheng cheng 成都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省正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旭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 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预拌(商品)混凝 土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 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 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2.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