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QG10.13—2005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2005— 05—10批准 2005 —06—01实施 10.13-1 项目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周转材料的管理规定、 原则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周转材料 (主要指非一 次性消耗的材料和施工料具)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物资装备处 2.1.1 负责审批公司所属项目部、专业公司的周转材料的购置申请; 2.1.2 负责工程项目临建设施、技术措施周转材料购置、调拨的申请汇总和申报; 2.1.3 负责工程项目临建设施、技术措施周转材料购置资金的申请、拨付; 2.1.4 建立全公司周转材料动态台账,按月向财务处填报周转材料统计报表; 2.1.5 与相关单位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协议并报财务处备案; 2.1.6 审批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的周转材料报废申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