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规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工作结束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日前,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发出通知,要求从2008年8月1日起,对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投资项目,以及使用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投资项目,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机构须在每次招标工作完成后,
1 2020年 4 月 19 日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 2020年 4 月 19 日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情况 1.可研批复情况。(抄录项目的可研批复,需要包含批复建设内 容、投资额、招标事项核准情况。) 2.初设批复情况。(抄录项目的初设批复。需要包含批复建设内 容、投资额、建设期限。) (有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要反映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有变更批 复的,要反映项目变更批复情况。) [案例 ] (一)项目批复情况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年 *月, *** 以“ *** 号”文批复该项目 建议书。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批复项目总投资 *** 万元。资 金来源 *** 。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年 *月, *** 以“ *** 号”文批 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招标实施情况说明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项目招标实施情况说明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项目招标实施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