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我单位现指定 同志为 项目的 授权经办人,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该项目的需求提交、开标、评审、 签约、确认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权责如下: 1. 向代理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需求等资料,对政府 采购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责; 2. 对代理方实施的委托代理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确认,并有监督的 权利,但不干涉代理方的采购行为,并按规定履行有关保密的责任; 3.在规定时限内监督配合合同审核人和项目验收人按规定要求办 理采购合同签订、验收等相关事宜。 我方对被授权人关于该项目的文件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 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