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hesis submitted to XXX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ngineering 【法规名称】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颁发厦门 市城市园林绿地认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查看 【发文字号】 厦市政园林 [2004]144 号 【颁布时间】 2004-08-11 【实施时间】 2004-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颁发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地 认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 (思明区旅游园林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随着厦门社会、经济和环境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园 林
厦门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财政部财预字 [1999]139 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 [1999] 综 134 号文件精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政府采购的目的 按照市政府的重大政策目标进行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保证、促进和 推动市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讲究信用、效益和效率,追求物有所值。 第四条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 程和服务时,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五条 管理机构 市财政局是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具体负责全市政 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全市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