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4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管理, 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 落实项目经理职责, 提高工程建 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等 相关法律、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 立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取得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或授权, 对工程项目施 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 程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全市项目经理管理,并 对其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进行统一
— 13 —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建立优胜劣汰 的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项目经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 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 经理),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企 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 第三条 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本市、 外地入青、中央驻青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项目经理管理, 进行统一考核及结果公布,并负责对在市内四区从事建设活动的 项目经理的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进行日常考核统计;即墨市、胶 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