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湖南通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项目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和合作单位联合承接, 合作单位为主承建的项目的监管 工作,理顺联营项目监管制度, 规范工作流程, 确保联营项目的工程任务优质高 效地完成,确保公司在联营项目的经济效益, 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 特制订本岗 位职责。 第二条 公司派驻联营项目的监管人员数量为两人, 包括财务监管人员一名, 工程监管人员一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监管人员人选。 第三条 监管人员的职责与权力必须在联营项目的合作施工协议书中明确。 第四条 监管的目标包括经济目标、管理目标和公司品牌目标。 一、经济目标:及时、足额向公司上缴联营项目的管理费,控制好监管项目 的资金流向。 二、管理目标: 1、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竣工验收为优良 工程,优良率达到 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