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11-04-12 10:36: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设计与 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质量,根 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 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 2005〕169 号)、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 建设规范》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有偿使用费项目和耕地开垦费项目。地方投资的耕地开垦费项目 以及其他投资类型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 制规划设计与预算。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