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令中关于项目废标、流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法令 相关规定 《招标 投标 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 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 收。 《政府 采购 法》 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 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财政部 18号令 第五十七条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至第 (四) 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 商。 招标采购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需要采取其他采购
第 1 页 共 8 页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 /双击可除 原合同解除重新招标 篇一:合同解除、招标 施工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备案?是否必须重新招标? 20XX-09-2303:39 来源:中华建筑报作者: | 我有话说 (207 人参与 )| [摘要 ] 通过分析得知,施工合同解除后,必须重新办理招标投 标手续,并由通过招标程序所选定的新施工方继续施工。而 在申请重新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前,必须先持解除施工合同的 书面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仲裁委裁决书等办理解除施 工合同备案手续。 【咨询问题】 某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承包了我公司开发的 北京别墅项目施工任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发生纠纷, 通过诉讼方式解除了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请问施工合同解除 后是否还要报主管部门备案 ?是否必须重新办理招标投标手 续? 第 2 页 共 8 页 【律师解答】 中标合同备案制不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