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区学校小卖部(超市)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事关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在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食 堂和小卖部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小卖部管理不够规 范、卫生状况不够理想、质量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等问题依然存在。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 [2013]1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影 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学 生健康水平,特制定《南溪区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请遵照 执行。 一、学校小卖部(超市)都必须填写小卖部(超市)备案审批表报 局安办备案,凡是销售副食(也称为儿童食品)的小卖部(超市)必须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小卖部(
漠沙中心小学小卖部承包招标书 为方便师生生活,提高学校校舍资产使用效益,现将学校小卖部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漠沙中心小学 二、招标内容:漠沙中心小学小卖部承包 三、招标要求: 1 .本次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教师家属优先。 2 .承包期 1 年,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 月 1 日。 3 .小卖部经营范围为: 文化用品,生活百货,瓶装纯净水。 严禁销售快餐、 小吃、早点 、 香烟等。 4 .小卖部的经营地点中心小学教学楼过道,面积约 10 平方米。 5 .小卖部采取底价投标,底价为 1 万元,每叫价一次 50元, 最高价中标。承包人须 在每年的 1 月 5至 15日前缴纳承包金。 承包金不与小卖部经营业绩挂钩。 如承包人不能按时 交纳承包金,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6 .承包人应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