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本规定仅适用于既有“三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不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其它既有场 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一、“三小”场所的范围 1、小档口:经营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 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 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 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 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 的仓库、办公、住宿等场所)。 3、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 200 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 桌球室等。 二、小档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若必须留守值班人员的,不得超过 1人,且值班住宿处须设有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经营场所与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应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
1 / 19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消防监督检查 一、单选题 1、《消防法》规定,严禁携带( C)进入生产、储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场所。(易) A、灭火器 B、危险物品 C、火种 D、香烟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 B)。(易) A、民办消防队 B、专职消防队 C、公安消防队 D、专业消防队 3、下列物质中,属于易燃易爆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有( A)。(中) A、液氨 B、空气 C、氮气 D、汽油 4、危险化学品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 C)。(易) A、可以不穿管敷设 B、应穿一般塑料管保护 C、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 D、没有要求 5、对新建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场所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 审核擅自施工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 B)。(易)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B、责令限期改正 C、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 D、责令停止施工 6、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