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审批与验收办事指南: 一、哪些建筑工程的扩初消防设计应送上海市消防局办理审批手续 ? 答: 1、高度超过 100m的建筑; 2、单幢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2 的公共建筑或商场部分面积大于 10000m2 的商住楼建筑; 3、总投资超过 5000 万元的甲乙类厂房、 装置、储罐和总投资超过 1亿元的其他工业厂房 (不 含土地费用,下同) ; 4、占地面积大于 1500m2 甲乙类仓库和占地面积大于 12000m2 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 5、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 7、占地面积大于 10公顷的总体工程; 8、经消防性能化设计或评估的特殊工程; 9、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上海市消防局审批的其他重大项目或重要工程。 二、审图公司不审的总投资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甲乙类装置、储罐的扩初消防设计,应到哪 里办理审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