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督规定〉实施办法》 的通知 大建委发 [2010]268 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 业、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部门: 根据《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督规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 108号), 市建委制定了《〈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督规定〉 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督规定》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督管理, 根据《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 价监督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 108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 设部令第 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50号)、《建设工 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国家标准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