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二、办理范围 (一)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扩初设计应报市消防局审核: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 200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20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 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超过 100米的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总投资超过 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大于 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栋建筑面积大于 2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7、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8、单栋占地面积大于 12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9、按照 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
消防设备产品怎么办理 CE认证? CE认证技术咨询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常见的消防产品有喷水器、 灭火器、烟雾报警器、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等等。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 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 所 以,消防产品出口欧盟也需要办理强制 CE认证,下面一起看看消防设备产品怎 么办理 CE认证? 消防产品 CE认证标准: EN 54 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EN 12094-1 固定消防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用元件 -第 1部分:电气自动控制和延迟 装置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EN 12094-2 固定消防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用元件 -第 2部分:非电气控制和延迟装 置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EN 12094-3 固定消防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用元件 -第 3部分:人工触发和停止装置 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EN 12094-4 固定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