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中学消防安全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 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 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
精品文档 。1欢迎下载 南部中学消防安全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 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 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