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标准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共财产和公 民财产的安全,落实各级人员的消防职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湖南省建筑室内工程消防技术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产区:厂各大门及围墙以内的区域,以及为生产服务的各种仓库的区域。 3.2 消防设施:是指较大型的固定式消防设施。主要有:高压、低压消防水系统(包括地下消防 水管、消防泵、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水泵接合器以及该系统的其他附带设备) ;烟感、感温 火灾探测器、感温电缆等火
1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1 总则 1.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建设工程 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 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凡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 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2 管理要求 2.1 保卫工作 2.1.1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工程负 责人负责保卫消防工作, 成立保卫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组 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 组员三至五人,领导和监督检查本工程的 保卫消防工作。 2.1.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 建立保卫消防组织, 配备保卫、 消防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保卫、消防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