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营销经营管理工作, 提升公司市场营销能力, 实 现公司年度市场营销任务,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 公司。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 分公司、外部合作单位、外埠分公司。 第二章 工程业务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工程业务信息职责分工 1、营销经营部负责市场工程业务信息的收集、 整理、统计、分析、评估, 从中筛选重点信息,进行优先登记备案,由公司进行跟踪。 2、营销经营部负责工程业务信息登记的管理工作, 对业务信息进行查询、 登记、协调处理,建立工程业务信息登记台账,建立工程信息登记汇总。 3、拟由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工程业务信息由营销经营部直接核实通过办 公平台登记。 4、分公司工程业务信息到公司营销经营部核实通过办公平台登记。 5、外
消防工程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