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防工程”学科的 设置与分类 公安部消防局 博士 肖学锋 人类对于火灾的认识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 。随着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们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技术手 段对火灾的规律及对策进行研究 ,逐渐形成了一个较 为系统的知识体系 。特别是本世纪中叶以来 ,各国科学 家们在消防领域里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个以火 灾发生与发展规律和火灾预防与扑救技术为研究对象 的新学科— —“消防工程” ,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相当 规模的独立学科 , 得到了国际科学界的承认与重视 。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消防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工 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许多科研成果在防火 、灭火实 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消防 科学技术毕竟是一门新兴学科 ,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 解还需要一个过程 。它在我国科学技术体系中的地位 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 在 1992 年颁布的 国家 标准《学 科
消防工程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