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问题 摘要 :本文结合现行规范条文 ,对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问题进 行了分析 ,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切断非消防电源 分励脱扣装置 大家都知道火灾时要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但是该怎样切 断?该在什么位置切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其中 “在变配电房 低压配电屏非消防电源出线开关处是否需要安装分励脱扣装置 ,以便 在火灾时能够通过消防控制系统切断相关非消防电源 ”这个问题大家 的分歧较大。 主张不设置的人 (下文简称 “不设置派 ”)的主要依据是《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中针对第 6.3.1.8条的条文说明 “⋯ 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 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一旦着火应切断本防火分区或楼层的非消防电 源⋯”。另外 ,在标准图集 05SDX006《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 析及图示
关于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规范 及条文解释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3.1.8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 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条文解释: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灯是火灾时人员疏散必备的设备。为了扑救 方便,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是必要的。但是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该控制在一定 范围之内。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一旦着火应切断本防火分 区或楼层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方式可以人工切断,也可以自动切断,切断顺序应 考虑按楼层或防火分区的范围,逐个实施,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不必要的惊慌。 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 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