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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09
消防备用电源及其供电时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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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用电源及其供电时间常见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的有关强制性条文: 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 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10.1.6 消防用电设备 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当建筑内的生产、 生活用电被切断 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 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 的要求。 10.1.8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 消防用电设备 及消防电梯 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 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

UPS和EPS性能和做不间断电源和消防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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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消防应急设备(照明、动力)时 EPS与 UPS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用 UPS来带消防应急设备? 答:( 1)工作方式不同 EPS工作方式是非在线工作方式。市电正常时,由市电旁路直接向负载供电,逆变器作为市电的后备冗 余,因此具有无能耗、寿命长等优点。当市电失电时瞬时自动切换,由蓄电池经逆变器向负载供电。 传统 UPS是在线工作方式,无论市电正常与否均通过逆变器、蓄电池向负载供电。因此有能耗、有噪音, 影响设备及电池的使用寿命。 (2)内部装置不同 EPS由逆变器、整流 /充电器、蓄电池、隔离变压器、控制器、转换单元等主要部件组成。 UPS因工作方式和适用场合与 EPS不同,因此没有转换单元装置。 UPS高频机没有隔离变压器。 (3)适用负载种类不同 EPS属消防类设备,应适用于感性负载(如气体放电灯、荧光灯、电机类)和阻性负载(如白炽灯)。 UPS用于计算机类设备,只适用于容性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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