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 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 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 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 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第四条 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 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 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