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遵府发〔 2010〕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暨第 十五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各 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 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8]5 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 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 [2008]238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 施办法〉的通知》(贵银发 [2010]4 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精神, 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