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系列专 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 设工程科研、测绘、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监 理、工程招标、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工程评估、工程检 测、工程咨询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专业类别包括:建筑学专业、建筑结构专业、 建筑经济专业、工程测量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 程专业、建筑电气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 程专业、城市规划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 建筑安装工程专业、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园林绿化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含:城 市燃气、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等。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 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