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印发 《新昌县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建管字 [2008] 第 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有效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现将《新昌县建筑工 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从 2008年 10月 1日起在设计、图审、 施工、监理、质监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新昌县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二 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建管局、县府办、江波副县长 新昌县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总 则 1.1 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重点规范住宅工程质量 通病防治 (以下简称通病防治 )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所有条款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本导则带“ *”条款 适用于其它建筑工程。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工程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 有效的控制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