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通则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 肖澎、周梅。 引 言 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 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 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在体现 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旅游规划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 (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 的编制的原则、 程序和 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
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2006-2020 年 ) 关于印发《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2006-2020 年 )》的通知 杭政函〔 2005 〕105 号 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2006-2020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2006 —2020 年 )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 ,指导全市大旅游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提升我市以旅游业为龙头的 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制定《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本规划所称的“大旅游产业”,是指以传统旅游业为龙头的 ,包括会展、休闲、商贸、文化及其他社会资 源中能与旅游互动部分的产业集群。 一、我市大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 )发展现状与态势。 “十五”期间,我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