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 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建标〔2013〕 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 57元/工日调整为 68元/工日。为便于 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 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 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 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 、对于执行 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 31元 /工日,现调整为 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 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
成都市等 19个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2012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 序 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 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 /工日) 备注 建筑、市 政、园林绿 化、抹灰工 程、措施项 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 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 政、园林 绿化、抹 灰工程、 措施项 目普工 建筑、 市政、 园林绿 化、措 施项目 混凝土 工 建筑、 市政、 园林绿 化、抹 灰工 程、措 施项目 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 工、普工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 (青羊、锦江、 金牛、武侯、 成华及高新 区) 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