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现场违规处罚细则 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及有关安全生产、 文 明施工管理的法 律、法规 ,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 情况,制定 施工现场违 规 处罚细则如下,并作为合同附件: 一.技术管理 1. 工程施工前,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 技术交底。无施工组织设计 罚款 1000元,无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罚款 1000元。 2. 资料真实及时,否则罚款 500元。 3. 分项工程首先自检并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缺一项处罚 500 元。 4. 不准超越资质等级施工, 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人证相符,质保体系完善, 有自控能力,缺一项处罚 500元。 二.质量管理 1. 砌筑 ⑴.砌筑砂浆标号与设计相符,后台计量准确,有专人负责,否则
安全施工现场违规处罚细则 一、不带安全帽,每次处以 25元 /人的罚款。 二、高空作业、危险地带作业不系安全带, 每次处以 50元 / 人 的罚款。 三、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每次处罚 50元。 四、高空抛掷物品,每次处罚 100 元。 五、攀井架和乘吊篮上下,每次处罚 50元 /人。 六、擅自操作机械,无证件人员操作井架和塔吊,每发现 一次处罚 200元 /人。 七、擅自拆除、拉接电线,加装灯具和插座,每次处罚 100 元。 八、使用电炉,除没收外,另每次处罚 200元。 九、现场用电线路拉接和电路终端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 次对责任人处罚 50—200元。 十、机械保养,维修不力,带病运转,造成损害的,每次 处以 50—200元罚款。 十一、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使用时,布置的距离不符合规 定,每次处罚 50—200元。 十二、搭设脚手架不符安全要求,应张安全网未张,张设 不合格,每次处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