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3: 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核算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筑结构 1、砖混 ( )层 工程所在地 2、框架 ( )层 建筑面积 (㎡) 1、砖混(㎡) 0.00 核算标准(元 /㎡) 0.00 工程造价(元) 0.00 2、框架(㎡) 0.00 核算标准(元 /㎡) 0.00 工程造价(元) 0.00 合计 0.00 --- --- 合计 0.00 建设项目 编号 收费编号: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核算金额 (元) 应缴金额 (元)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元 /㎡ 150.00 0.00 0.00 工程总价 5.00% 0.00 0.00 2 易地“结建” 人防工程 建设费 6 级防空地下室 元 /㎡ 1,500.00 0.00 0.00 6B级防空地下室 元 /㎡ 900.00 0.00 0.00 3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安总造价 0.13%
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建设行政执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 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促进城市品位的不断提高, 更好地营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西安经济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构筑物、 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均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综合 验收。 第三条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市建设局应当加强对综合验收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 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取得 《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 后,方可 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个人)在申领房屋产权证、 退还档案保证金和移交配套设施时, 必须提供《西 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