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 《西安市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站各科室、各区(县)分站: 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 防止 和减少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 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保 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 [2009]87 号 )要求 ,特制 定《西安市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 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好的建议和意见, 请及时反馈我站。 附:《西安市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暂行)办法》 二 OO 九年十月十三日 西安市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9]87 号《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