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二〇一九年 月 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予以修订。 2.签订本合同前,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 《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 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 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