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 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定期进行生产检查和各项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落实隐患 整改落实与验收, 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一些较大隐患要及 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4.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监督、 管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定期校验。 5.制定有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6.协同生产、安环部制定、审核有关危险性检修作业方案。 7.制定或审查有关设备购置、制造、改造方案,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 求。 8.保证设备具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其安全附件必须根据工艺要求 调整、校验准确,保证其运行正常。 9.监督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和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 发现问题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落
设备动力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 法律、法规、 规范。负责公司设备、动力的综合管理,对造成的设备事故负管理责 任。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 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 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和制度要求。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 制度;制 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新型设备投入使用前, 必须编制 设备操作规程,并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4、严格锅炉岗位劳动纪律,保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 件准确、灵敏、有效,保证蒸汽锅炉的安全使用。 5、每月组织电工对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特别是隐蔽用电部位) 、临 时用电和防爆区域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每年 4 月对防雷设施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确保不发生因电气故障而发 生触电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