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 5月 24日,经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 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 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 [2016]102 号)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 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 资信行业自律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 是指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从事物业管 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分为二、三级。供物业管理资质人员挂证 李女士:一三八二五零五七四九一,微信 138**250++57+491 第四条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的认定、 证书 的颁发、服务和管理。 各
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 5月 24日,经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 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 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 [2016]102 号)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 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 资信行业自律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 是指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从事物业管 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分为二、三级。供物业管理资质人员挂证 李女士:一三八二五零五七四九一,微信 138**250++57+491 第四条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的认定、 证书 的颁发、服务和管理。 各